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子同名 族者而杀人,人告 曾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 子之母曰:吾 子不杀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 ,人又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尚织自若 也。顷之,一人又告之曰:曾 参杀人。其母 惧,投杼逾墙 而走。夫以曾 参之贤, 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